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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对被保护电网的要求

浏览:989发布日期:2019-11-29[ 返回上页 ]

漏电保护器对被保护电网的要求

安装漏电保护器后,对被保护电网应提出以下要求:

①凡安装漏电保护器的低压电网,必须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运行方式。电网的零线在漏电保护器以下不得有保护接零和重复接地,零线应保持与相线相同的良好绝缘。

②被保护电网的相线、零线不得与其他电路共用。

③被保护电网的负载应均匀分配到三相上,力求使各相泄漏电流大致相等。

4.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较大时,宜在适当地点设置分段开关,以便查找故障,缩小停电范围。

⑤被保护电网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成构架必须进行保护接地。当电气设备装有高灵敏度漏电保护器时,其接地电阳的大可放宽到500Ω,但预期接触电压必须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6.安装漏电保护感的电动机及其他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的绝缘电阻用值应不小于0.5MΩ。

⑦被保护电网内的不平衡泄漏电流的的大值应不大于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25%。当达不到要求时, 应整修线路、调整各相负载或更换绝缘良好的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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